更新时间:2025-04-16 11:43:01点击: 作者:小编
法治山西讯(王晓平 赵瑞芳)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高水平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2025年4月9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案分析研讨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第二检察部通报了我院2024年度以来案件质效整体运行情况,组织学习了上级院关于办案质效情况的通报,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立足本部门、本条线的工作职责和实际,全面深入分析2024年度与2025年第一季度履职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查找在落实“三个管理”方面和办案质效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举措。参会干警结合自身办案实际,对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践要求,谈认识、明思路、亮举措。大家积极发言,畅谈认识,精准对焦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深挖问题本源,从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运行机制,统一量刑标准,将品牌打造与典型案例培育、文化建设相融合,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
郝慧琴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高质效”要求深刻融入思想、切实落实到行动中,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落地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的重大意义。“一取消三不再”后的管理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三个管理”是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与时俱进优化检察管理,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是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检察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工作重心,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实践探索,着力构建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首位、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机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符合平遥检察实际的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凝聚合力,同向发力,以高质量管理保障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要树立正确价值理念,深刻领悟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内涵要求。“三个管理”内在统一于高质效办案这一核心,要深刻领会“一取消三不再”的价值导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更加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更加注重宏观业务分析和微观案件评查的结合。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立足条线职能,聚焦问题短板,深入研究思考,加强和改进本部门、本条线科学管理路径举措,把“三个管理”运用落实到每一个检察办案环节,不断提升检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有效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推动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均衡发展。
要充分调动自我管理能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每名检察官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是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的双重主体,检察官的自我管理是推进“三个管理”的重要保障。要紧紧聚焦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善检察官自我管理责任机制,加强自我管理能力建设,构筑管案、管人、管事“三位一体”监管体系,将业务质效分析、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与检察官考核、人员评价任用结合起来,实现对“案”评价与对“人”考核互促共进,促进检察官树牢自我管理理念,主动接受管理,坚持案件办理与管理并重,主动在办案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提升质效,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案件高质效是办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我院将以此次办案质效分析为契机,正视问题、坚定信心,坚持“管”的基调、严把“质”的要求,注重“高”的标准,突出“严”的导向,积极探索平遥检察管理新路径,让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成为推动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最优解。
编辑:洋洋
审核:雅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