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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左权县院“三端齐抓”跑出刑事检察工作高质效办案“加速度”

更新时间:2025-09-08 20:58:22点击:  作者:小编   分享:

       法治山西讯(李俊明 赵静)最高检党组明确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的每一名干警身上正发生着新的变化:从“关注办案指标多与少,是否达到考核要求”到“每一件刑事案件办理是否做到高质效”,从“只要把案子办结就行”到“能不能挖掘蕴含其中的办案经验,培育成典型案例”......

今年1月,《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明确了案件质量管理反向审视、全流程管理等6项机制。以此为起点,左权县检察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在刑事检察办案过程中,借鉴产品制造“前端、中端、后端”链条原理,以打造高质量“检察产品”为核心,全流程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

抓前端,分流减负

“产品制造的前端是原料,只有原料关把住了,产品质量才有保证”“案件入口是打造高质量”检察产品’的关键,事关后续流程,必须有把控意识”。近日,在一场办案质效综合分析会上,左权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青婷婷重点强调。

为此,该院刑事检察办案部门与案件管理中心共同研讨案件入口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发现案管部门受案后承办人在审查办案中经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犯罪嫌疑人不在案或不到案;二是关键性证据未收集固定;三是证据间存在矛盾且合理怀疑不能排除;四是侦查机关未按引导侦查方向补充完善证据;五是部分案件情节显著轻微,认为不是犯罪等情况,阻碍了办案进程,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远不相符。如,该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多次传讯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该均无故不到案,导致案件面临超期风险。为避免超期后果的出现,承办人无奈只能驱车赶往数百公里外的李某某户籍地完成了对其的讯问,同时给予其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处罚决定。这严重影响了案件办理、浪费了司法资源。

为打通刑事案件受案中的堵点问题,该院制定出台《关于刑事案件受案前置审查工作办法》,明确由侦协办负责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所有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进行受案前置审查。形式要件审查包括案件材料是否齐备、装订是否规范、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身份是否调查核实、前科劣迹是否载明等;实质要件审查包括: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是否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是否有逮捕必要、是否存在漏犯和漏罪等。经形式和实质审查符合受案条件后,由侦协办出具“同意受案通知书”送达本院案件管理部门按照收案程序统一受理案件,一是对于不符合受案条件的,及时告知侦查机关予以补充完善;二是无逮捕必要性的变更强制措施;三是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工作办法》自试行以来,受案质量明显提升,从源头上避免了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案件进入收案程序、侦查机关退回补充侦查重报案件证据收集质量大幅度改善,退查率较去年减少2.3个百分点。

“前置审查,将‘带病’案件挡在受案程序之外,起到了分流减负的目的,避免了程序空转导致的办案质效不高问题”。该案办案检察官赵静深有感触地说。

抓中端,按图索骥

“左权县院是山区小院,刑事案件涉及的罪名比较集中,据近三年案件管理中心统计分析,排在前四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这些罪名占当年刑事检察办案量的60%以上。如果能够提升这类集中罪名案件的办理质效,那么全院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就能提升一大截”。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亮为提升刑事办案质效出谋划策。

对此,该院提出要借鉴产品制造过程中标准化生产的经验,针对刑事检察集中性、常规性罪名,梳理出一套标准化的办案“图纸”。随后,刑事检察部门制作了包括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4个罪名的办案“图纸”,并将其应用到办案过程中。

办案“图纸”采取电子化形式,设置了审查报告、法律法规理解适用、类案检索报告、典型案例汇集等不同功能区块。“审查报告”区块包括证据清单模板、审查报告模板、起诉书模板、量刑建议计算表等,特别明确了退回补充侦查文书的叙事结构,要求办案检察官围绕待征事实,着重阐明为什么查、怎么样查、重点查什么,改变了过去补充侦查提纲简单化弊端,真正引导侦查机关补强证据;“法律法规理解适用”区块由专人负责,收集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做到及时更新。“类案检索报告”“典型案例汇集”注重收集整理与上述4类案件有关的司法判例,不同层级检察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做到“即取即用”。如,该院检察委员会对刘某某诈骗一案进行讨论过程中,委员们对刘某某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产生分歧,通过类案检索报告区块,查找人民法院报同类案件判决并提交给检委会委员参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应用了办案“图纸”后,刑事检察办案中,再遇到上述4类案件后,办案检察官有图可对照,按图而行,解决了大部分问题,法律文书格式不规范、退查提纲说理性不强、最新司法解释理解不透彻等常见问题大为减少。

“今年上半年,危险驾驶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长为6.37天,盗窃案件的平均办案时长为5.68天,时长较同期分别缩短6.9%、15.7%”。在左权县检察院近日召开的检委会会议上,检委会委员看到了最新的办案情况。

抓后端,清单问效

“产品出厂前,要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合格产品才能出厂。同样道理,刑事案件在办结前,也要按这个工作法进行审查,实现高质效。”近日,该院一名承办赵某某故意杀人案的检察官,谈运用“清单式六问”工作法办案的体会和收获。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挽回前女友康某甲关系未果,驾驶

小轿车猛踩油门故意冲撞康某甲所乘坐摩托车,导致驾驶员曹某某以及包括同乘人康某甲在内的三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接到犯罪嫌疑人报案,经勘查现场后,认为符合交通事故特征,准备以普通交通事故结案。而当日,康某甲向刑警部门报案称系赵某某故意冲撞,刑警部门审查后初步认为系交通事故,不予受理。该院侦协办人员注意到该案的诸多细节和疑点,对照“清单式六问”工作方法中“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案件性质”4方面提出审查要点,最终通过调取犯罪嫌疑人手机电子数据、重新勘验事故现场,还原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普通交通事故。

“同时,对照“清单式六问’中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深层次问题研判的审查要点,结合该案乘坐摩托车3名未成年人未佩戴头盔实际情况,向县交警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县交警大队随即展示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承办检察官说,“该案后来成为了全院学习的典型案例。”

该院检察官提到的“清单式六问”工作方法,是左权县检察院围绕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自身办案体量较少,办案类型单一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一种工作方法。

该院制定并试行的《关于在刑事检察办案中实行“清单式六问”工作法的意见》要求办案人员围绕事实证据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司法办案是否规范、案件办结是否事了人和、法律监督是否精准、深层次问题是否判析、典型效应是否挖掘等七个方面进行逐项审查,并详细列明审查要点,引导办案人员更精细把握“高质效”的具体标准。

“清单式六问”工作方法,看似‘一招一式',实际“一步一印”,已经成为我们办案的看家本领。”左权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高小强介绍说,“运用该工作方法以来,我院办案质效持续提升,率先具有培育价值的“种子’案件4件,完成6个类案专题分析报告。

编辑:洋洋

审核:雅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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